杭州市政府25日晚舉行新聞發佈會,自2014年3月26日零時起,在全市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採取控制總量和“錯峰限行”調整的雙重措施。
  杭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朱雲夫說,根據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今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杭州市政府決定在全市範圍實施搖號與競價相結合的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措施。同時,將在5月5日開始對已經實施兩年的“錯峰限行”措施進行調整,並同步公佈《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
  根據規定,自2014年3月26日零時起,杭州對本市行政區域內小客車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增量指標採取搖號和競價相結合的方式,其中8成採取搖號方式,其餘2成採取競價方式。
  此外,自2014年5月5日起,“錯峰限行”時段將在原來基礎上延長,對浙A牌照車輛,仍按原有限行規則處理,即每天限2個尾號,限行範圍不變;對非浙A牌照車輛,在“錯峰限行”區域範圍內和城市高架道路實行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間“全號段限行”。
  根據同步公佈的《杭州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每個競價指標設保留價1萬元,不設最高限價。據新華社  (原標題:杭州對小客車實施限購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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